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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补偿心理”成违纪催化剂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7/18           ★★★

  党和政府的钱不拿白不拿、不花白不花,反正又不是去掏老百姓口袋;做出点成绩,心理就失衡,总觉得付出远大于所得,想方设法补偿自己,为了弥补所谓的“损失”而不惜践踏纪律底线。剖析我市近期查处的惠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频频出现的“补偿心理”,必须引起百倍警惕、高度警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为群众干事是党员干部理所应当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但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却将此当作索取个人利益的砝码,一旦回报与自己的欲求不相符,就会心态失衡,认为自己没少干了活,吃了不少亏,理应得到一些“补偿”,把公款作为“自动取款机”,把扶贫资金、惠农补贴、危房改造款当成“唐僧肉”。“补偿心理”背离了党的宗旨,不仅是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诱因,更是侵害党内风气的思想“毒素”,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不予则不取。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公私之间有纪律规矩划出的清晰界限。纪律不许的,必不能取。“补偿心理”只是自欺欺人的借口,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党性弱化、信仰缺失,漠视纪律规矩,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把人民的利益和党的事业摆在首要位置,不能从正确的角度看待问题,心态就会失衡,轨道就会偏离。如此一来,“补偿”心理趁虚而入,侵蚀心智,触“红线”破“底线”是迟早的事。

  被“补偿心理”缠绕时,不妨算算“纪律账”、“良心账”、“经济账”。要想明白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绝不是私有财产,更不是与党和人民群众讨价还价的“资本”。消除“补偿心理”需有政治定力,补足精神之“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不忘初心,在面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和诱惑时,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人群、关键节点,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那些出现思想松动、负面情绪的党员干部,要通过谈话等方式,把“补偿心理”遏制在萌芽状态;对那些在“补偿心理”驱使下顶风而上、触犯纪律的党员干部,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牢记宗旨意识,增强纪律意识,以“知足常乐、能忍自安”的心态和“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行权原则正视横流的物欲,在思想上拧紧廉洁自律的总开关,在心中为“补偿心理”亮起“红灯”,才能“多出成绩不出事,进不失廉行方远。”

  □廖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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