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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强化学习制度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7           ★★★

为切实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适时扩大到全体在局机关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按照年初制定的《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学习、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适时组织学习国际和国内重大时事政治,及时掌握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三、学习方法与时间

1、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周五下午定为固定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每年要记20000字以上,心得体会完成5篇以上,每篇2000字以上。

 2、集中学习可结合党日活动、会议一并进行,灵活多样,寓教于乐,注重实效。

3、每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像。

四、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学习认真做好考勤,每月初第一个学习日通报上个月学习情况,内容包括参加学习情况,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等。

五、学习要求

1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党员认真参加集中学习。

2.保持学习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不得随意出入和接打手机。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事先请假,并出具分管领导签字的请假条或外出公务活动的通知,由组织学习者一并将请假条和外出公务活动通知附在签到表的后面,以备检查,并且在事后第一时间将未参加的学习自行补学。未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或全年累计请假超过5次以上者,不得列为评先树优对象。

2.坚持理论学习,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加强调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应记录学习内容,并负责学习的考勤和组织工作

  4.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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