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变更,向备案登记机关(市商务局)提交如下资料:
1、变更说明(抬头mobile48-365365,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商务部门的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备案登记表(商务部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正反面);
6、原备案登记表;
7、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信息查询表;
若备案登记表丢失,须在市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遗失无效(注明备案登记表编号)。
办理地点
归属于冠县、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的企业到市商务局办理,其他企业到本县商务主管部门办理。